建筑智能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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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工程
点击申请上海市程序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本市开展设计施工一体化
企业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程序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5]102号)有关要求,本市将开展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8月1日起,本市所有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延续事项停止受理。
二、从2015年11月1日起,本市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企业登录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申请换证。
三、企业必须在资质有效期内提出换证申请,拥有多个专业的一体化资质企业,需同时提出换证申请,换证结束后,企业原一体化资质将被注销。换证时,企业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
1、仅选择对应等级的施工资质换证(可自行选择新老标准换证);
2、仅选择对应等级的设计资质换证;
3、同时选择对应等级的施工和设计资质换证(其中施工资质可自行选择新、老标准换证)。
企业按照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企业换证对照表申请相应资质,详见附件。
具体换证要求及程序详见“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网上办事栏目”。
特此通知。
附件:建筑智能化工程一体化资质企业换证对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