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标准
- 施工总承包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施工劳务分包资质
-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点击申请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 则
(一)本标准所称照明工程包括:道路、街道的功能照明;住宅区的功能照明;室外公共空间功能照明;构筑物、建筑物的景观照明;公园、公共绿地、住宅区的景观照明;风景区、名胜古迹的景观照明;照明智能化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照明供配电系统工程。
(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 准
(一)**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单位年度照明工程设计工作量累计合同额2000万以上,且至少完成过照明工程设计项目中的4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照明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质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设计不少于6项,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4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具备独立进行照明专项指标(照度、亮度、结构强度等)的测试仪器和计算设备。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3)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综合管理能力,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照明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质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设计不少于5项,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具备独立进行照明专项指标(照度、亮度、结构强度等)的测试仪器和计算设备。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3)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
承担照明工程设计项目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照明工程专项设计。
四、附 则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件1: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件2:照明工程专项设计项目规模划分表